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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统数院[2016] 3号 广东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教研室人员分配决议(试行)

来源:统计与数学学院网站发布时间:2016-10-25

粤财统数院[2016] 3

广东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教研室人员分配决议(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与数学学院系(教研室)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建设,加强系(教研室)的管理工作,保证系(教研室)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形式制定本决议。

第一条 统计与数学学院系(教研室)人员分配如下:

(1)数学系成员:李志强(主任)、刘国刚(副主任)、刘玉记、洪勇、黄辉、孔荫莹、严惠文、欧柳曼、阳宁光、吕律、邓宇乔、但炜钟华陈结扬

(2)统计系成员:陈建超(主任)、黎中彦(副主任)、邱德华、白国仲、胡桂武、陈蔼祥、夏莉、蔡佳、张宇山、王志坚、周若榆、李时敏、陈冰川刘卫国李雄英

(3)微积分教研室成员:彭求实(主任)、刘颖、韩维维、 佘楚玉、 戴宏亮、张妙燕 、 赵雪芝、王泽旻、王海燕、武秀丽、甘会林、谭学忠、温雅敏

(4)线性代数与概论统计教研室成员:柴啸龙(主任)、李春生、庄礼斌、刘家军、章志华、 解保华、柴曼莹、付风云、刘娟、李瑞敬、杨巧梅、李真、陈新宏、黄梅华

(5)数学建模与理工公共数学教研室成员:陈光辉(主任)、邹战勇(副主任)、方大凡、王铁奇 、蒋宏锋 、陈升平、胡桂武(兼)、黄辉(兼)、张宇山(兼)、陈建超(兼)

第二条  本决议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学院已发文件与本决议有冲突的以本决议为准,原《广东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教研室人员分配决议》(粤财统数院[2016] 1 [2013] 3号)同时废止。

第三条  本规定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2016年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