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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指南

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的说明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党总支在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的前提下,根据院党委组织部的最新指示和本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参考发展党员工作一般程序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如下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
一、入党申请人员的确定及要求
要求入党的学生应自愿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本人的主要表现。申请书经党支部指派各党小组组长按标准(正式纸张、正确格式、严肃内容、钢笔书写等)审查合格后,向各党支部书记提交接收。申请者经审核被确认为入党申请人员,各党小组组长负责信息反馈工作。入党申请人员应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思想汇报是党组织与要求入党的群众的重要沟通方式之一,也是党组织了解和考察个人情况的依据。其内容为对党的建设、党的政策方针或对党、国家、社会问题的个人看法、立场、观点等或个人思想生活、学习、工作汇报。着眼于反映个人真实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及思维方式。每学期应至少有三篇思想汇报。思想汇报由各党小组组长统一收集后交到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处。(注:申请书、思想汇报要手写,且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用四百字格方格纸书写,署明姓名、班级、日期)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从优秀的入党申请人员中产生,团总支推优小组从入党申请人员中推选出入党要求迫切,作风正派,群众基础扎实,品质优良、成绩优良的优秀分子。经学生党支部考察,学院党总支审核后参加学校业余党校学习,获得业余党校结业证书者正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由各党支部指派一到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考察人。考察人应主动向考察对象声明考察关系,通过各种途径深入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给予培养指导和帮助,与其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考察人应将培养情况及时向支部反馈,并每三个月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全面客观地填写一次考察记录。如实反映考察对象在考察期内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出其进步和不足的地方。
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向党组织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汇报思想,让党组织了解和指导自己的思想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首先交给其考察人,考察人详细阅读后交给各党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定期收集后上送本党支部书记阅读,再存档。每学期应至少有三篇书面思想汇报。
党支部要定期听取考察人对考察对象培养考察情况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还应主动积极向辅导员汇报在考察期内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三、入党发展对象的选定
入党发展对象是以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产生的。入党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的要求。(条件:上两学期不能出现重修或补考;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应在一年以上(个别突出的可放宽);以每季度一篇计算,思想汇报应不少于四篇,思想汇报应包含对重大时事政治事件的思考和反映现实表现;无院系通报批评和违规违纪情况。)
党支部确定入党发展对象的工作程序:
1、在党支部会议上听取考察人对积极分子考察情况的汇报,征求党员的意见。党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后投票表决,提出初步名单。
2、各党支部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每班随机抽取数名学生群众(约20%左右),征求他们对初步名单的意见,收集群众意见,统计每个预备发展对象的支持率,以保证考察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负责人应将材料整理收集及时交各支部组织委员。
3、由各党支部提出名单,备齐相应的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一份、入党申请书一份、思想汇报四份以上、每学年成绩单、群众意见收集表),呈送党总支审定。
4、对审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测试,合格者才予以发展。
5、测试成绩合格的发展对象在全校公示至少三天,没有问题则最终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预备党员的发展
1、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及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的确定: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由发展对象主动邀请,也可由组织指派。
3、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并向党组织做出负责任的报告。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4、发展对象填写入党自愿书:
发展对象根据自己现有的认识水平及实际情况如实、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5、党支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决定是否接纳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议程:
(1)召开支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超过总人数的一半,会议有效召开。
(2)在大会上,发展对象阐述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及社会关系、个人对当前重大政治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等。
(3)入党介绍人向全体成员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
(4)支部党员进行讨论,再由到会正式党员行使表决权,对发展对象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与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
(5)支部及时将相应材料(入党志愿书一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一份、入党申请书一份、思想汇报四份以上、每学年成绩单、群众意见收集表)和大会决议,呈送学院党总支。
(6)党总支委派专门人员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谈话,谈话后作出审查决定。及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者即被通知接纳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宣读入党志愿书的当次支部大会起计算,预备期为一年。
五、对预备党员的考察
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组织以书面形式汇报自己入党后的思想及表现,至少每季度一次,让党组织了解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的思想发展情况及个人表现情况。预备期将结束前一个月,预备党员应主动提交转正申请书。入党介绍人与预备党员应密切交流,考察其在考察期内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预备党员提高,对预备党员负责。
六、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期结束时,召开支部会议对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进行讨论,再由正式党员进行表决,过半数正式党员赞成即可转正为正式党员。未通过者则应延长考察期或撤消其党员资格。党员的党龄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此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或与《党章》的条文有不符的地方,以后者为准。